Tuesday, September 30, 2014

刺客無罪嗎?

刺客殺了人被捕,審判期間申辯自己無罪,他說:「殺人是我的工作,收了老闆的錢就要替他工作,罪不在我,有罪的是老闆。」

荒謬吧!自己該做甚麼,做了之後要背負甚麼,並不是一句「那是我的工作」就帶過去的。做每一件事前,我們都必須先問自己的良知而後行。

我以前都很尊敬香港警隊,覺得他們有著世界級的水準,是曾經讓香港人自豪的一員。經過九月廿八日的暴力對待和平示威者後,這種辛苦經營多年的高水平警隊消失了,換來跟 89 年屠城的解放軍一樣的臭名。

如果因為家中有老幼等著開飯,就昧著良心聽從上頭的話,做出傷天害理的事,那你跟你們日夜輯捕的歹徒,有何分別?大家都一樣,工作、利益,統統都不是抹殺良知的理由。這個時候,我們更應顯露自己的高尚情操。尤其是警員,反對上頭的無理指令,真心本著除暴安良的宗旨而行事。這批和平表達合理素求的市民不是暴民,不用消除。反之,他們是為你、為我、為大家的未來而站出來的良民,你們應該好好安撫,提供支援。你們擁有武器,是香港面對真正屠城者時的最後倚靠,如果你們助紂為虐,大家都完了。

老頂要你殺學生、良民?

劈砲囉,等咩呀!


Thursday, July 3, 2014

話誠意但無品的書

文藝翹楚,或是文化販子,要看其對文化藝術之承擔。漂亮氣派、書香處處的門面,難掩為金錢卑恭屈膝的齷齪。買書,還是拾級而上,尋梅踏雪地去樓上書店。

Thursday, June 26, 2014

管寧與華歆

管寧與華歆,同是漢末有才華的人,本來是朋友。有一日,他們同席讀書時,忽然街外有輛漂亮的馬車經過,管寧沒理,繼續讀書,華歆卻丟下書本,走去看過究竟,然後讚歎車子華麗。於是管寧用刀把兩人共坐的席子割開,並表明不再以華歆為友,此乃「割席絕交」也。及後魏朝三代君主,皆多次重金厚禮地請管寧出山相輔,然而他都一一借故推辭,終生沒有事魏。反觀華歆,早於漢朝為官,至魏時,位極人臣,功勞不少,雖為魏三朝元老,但家中無餘財,清廉樸實,但始終免不了後世人的指摘,怨其助曹丕篡漢。

這類才華相近,卻各走各路的例子,在我國歷史中俯拾皆是。如周末的韓非與李斯,同是漢末的諸葛亮與司馬懿,較近代的有明末史可法與洪承疇,民初的孫中山與袁世凱。

為何突然想到他們呢?皆因讀了日前梁國雄於囹圄中寫給曾鈺成的信。讀過這信後,再回想曾鈺成平日之言行,不難發現,他們兩個都是治學高手,閱書無數而明道,但最終一個變得如瘋般抗爭,一個則不要臉地折腰媚共,都失卻讀書人應有態度,何也?活於強權暴政下,庶民士子皆為所迫,或斷頭,或折腰,無中庸之處可依也。

誰對?誰錯?「孔曰成仁,孟曰取義,惟其義盡,所以仁至。讀聖賢書,所學何事?而今而後,庶幾無愧。」這就是答案。

Friday, June 20, 2014

九一八啟示

二十世紀初,我國沉淪於內憂外患的泥淖中,內有國蠹竊國,外有列強割地,終於爆發了革命。然而國家羸弱多年,百廢待興,急切間亦無法即時復原。反觀鄰國日本,自十九世紀末維新後,國力日漸增強。然而日本國土缺乏資源,無法持續支持不斷擴大的野心,為要征服全世界,於是有了「欲征服世界,必先征服支那;欲征服支那,必先征服蒙滿。」的國策,這就是看中東北的豐富天然資源。

於是在革命前後的混亂時期,日本人早已巧取豪奪地佔了東北部份資源。至1931年9月18日,日軍借故發兵,陸續攻佔東北各省。從此,日寇把東北的物資,源源運回本國,製造更多武器。

基於內亂與積弱,國軍選擇「空間換取時間」的戰略,簡而言之就是棄守東北,犯上唐末石敬瑭一樣的錯,北方門戶大開,無險可守。得到東北這座橋頭堡後,日軍遠涉重洋而來時,再不用怕國軍趁其半渡而擊,日寇更形肆虐,南進時如入無人之境。

基本上,沒有盟軍的參與(大部份功勞歸於美國),日軍據東北而戰的話,中國沒可能奪回故土。所以,當兩方軍力懸殊之際,大軍一方不會一舉率全軍犯境,必先以小撮兵力拿下對方前線要地,據此漸次前進,從而發揮軍力上的優勢。所以小軍若能死守此嚥喉之地,就真能「換取時間」,以作反擊。

所以,無論那裡看似微不足道,抗擊大軍,寸土不能失,此九一八事件之啟示也。


By User:Quintucket [CC0], via Wikimedia Commons

Friday, June 13, 2014

竊國不過百年

公元前 221 年,瀛政滅六國而統一,至公元前 207 年,暴秦亡,歷 14 年。
公元 8 年,王莽篡漢,至公元 23 年,新朝亡,歷 15 年。
公元 220 年,曹丕篡漢,至公元 265 年,魏亡,歷 45 年。
公元 265 年,司馬炎篡魏,至公元 316 年,晉亡,歷 51 年。
公元 581 年,楊堅篡周,至公元 619 年,隨亡,歷 38 年。
公元 1271 年,忽必烈佔漢地,至公元 1368 年,暴元亡,歷 97 年。
公元 1861 年,葉赫那拉杏貞政變奪權,至公元 1912 年,清亡,歷 51 年。

社稷,公器也;庶民,國本也。明君如李世民,亦常以載舟覆舟自省。因此,縱觀國史,棄民而私竊神器者,其祚皆不過百年,就是超世強國,亦終告亡。何也?天道。用現代的詞彙說,就是普世公義和歷史合理性。

然竊國者終亡,但鮮有不攻而自亡。縱使天要亡之,亦雖有義勇之士,不避刀斧,甘冒矢石,替天行道。始有劉邦抗秦,劉秀復漢,李淵滅隨,朱元璋驅元,孫中山發動革命。對這些偉人來說,他們所做的,都犯了當時的法,更會惹來殺頭滅族之禍,但就因為有他們「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我們的民族才一次又一次免於沉淪。我們做不了民族英雄,至少也別阻礙他們,更不應助紂為虐,為虎作倀。

別懷疑,歷史一定會給你一個合理的答案!

Wednesday, June 4, 2014

Wednesday, May 7, 2014

鄭國渠

戰國未年,秦的統一野心明顯,韓王知秦王喜歡大興土木,於是派出善於治水的鄭國去見秦王,說其鑿涇水,自中山西邸瓠口為渠,並北山,東注洛,三百餘里,用以溉田,欲以此耗秦國之力,阻其東進之勢。初,秦王用其謀,以傾國之力治水。 及後秦王知其計,欲殺之。鄭國坦言承認,他以間碟身分來秦,但渠成始終對秦有利。雖然韓國因此多享幾年太平,但秦國得到的益處則惠及萬代。秦王認同,讓他繼續工程。最後完工,渠成溉澤鹵之地四萬餘頃,關中變為沃野,從此沒旱災荒年,秦國更加富強,最後能吞併六國,因此將這條運河命名為鄭國渠。

這段歷史似曾相識吧。一點也不怪,歷史是不停重複的。多讀歷史,多看世情,那就不輕易為人所惑。更重要的是,從歷史中好好學習,此所謂前車覆,後車戒也。

如果鄭國替秦王治水之時,韓國不苟且偷安,結集眾諸侯伐秦,中國的歷史不就改變了嗎?那麼鄭國究竟是秦國的恩人還是仇人呢?大家想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