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October 22, 2013

Where's my Optimus Prime?

話說有位外國導演來港取景拍電影,為令拍攝能順利進行,於是事先賠償給會受影響而無法營業的商戶。到拍攝當日,有兩個自稱是受影響的商戶來到現場,要求增加賠償到四倍,導演當面拒絕了,於是二人離開。豈料過了不久,兩人携同「武器」出現,衝著導演而來。(在此之前,皆為事實。)就在導演快要受襲之際,路上一輛貨櫃拖頭霍地「站」了起來。沒錯,它站了起來,以另一個身分站了起來。在大家還在傻眼之際,它電光火石間抓起了兩個惡徒,睜大它的電子眼睛道:「Guys, don't make troubles!」說罷放下兩人。兩人一著地,頭也不回就屁滾尿流地跑了。在場的工作人員和街坊見到這一幕,都拍手叫好,拖頭對大家作了個揖也就變回原形泊在路邊。騷動過後,大家都回到自己的崗位繼續工作。過了半小時,警察終於到場,見一切正常,就非常不滿地問:「誰報了警?如果沒事就別報警,以免浪費警力。另外,泊在路邊的拖頭,麻煩你們把它駛開,因為它阻街。」這個時候,憋了一肚子氣的導演走過來對著警察大聲說:「WTF!」

好了,故事說完。而我想說的是,每當我們遇到危難時,往往都希望得到英雄的拯救。但現實世界裡,沒有懂變身的有型跑車,也沒有給超級蜘蛛咬過的鄰居,更沒有穿著機械服的串咀億萬富翁。因此,我們需要警察來保護我們,這也是我們心甘情願地交稅的理由之一。如果出現前文所述的敲詐事件,就表示我們的警察未有做好。正經事都未做好,你們還敢走去為難那些真心誠意為香港好的人?別再打壓和平表達訴求的民眾了,專心打擊真正的罪惡吧!再往上推演,我們的軍隊也有類似的角色。所以當有外敵蠻夷在我領土上撒野,又或是我們的同胞遭到傷害時,他們就應果敢而出。所謂「明犯強漢者,雖遠必誅!」,就是這個意思,軍隊並不是用來輾死無辜百姓的!因此,如果警察和軍隊能通力合作並正義地執行任務,我們就等於有 Optimus Prime 在保護了。

But, where's my Optimus Prime, W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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