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學中有種名為反証法的辯証方法,而反証法也有各種不同推論程序。以下這種應該很易理解。
有兩個邏輯命題,命題 A 中否定了命題 B,但命題 B 卻是正確的,那麼我們就能推論命題 A 是錯誤的。
例子:某甲說太陽從西方昇起,但我們都知道太陽是從東方昇起的,所以我們可以斷言某甲是錯了。
好了,公投是公民應有的權利與義務。因此,任何憲法、地方法、刑事法、民事法、族例、村規、主義、信念中否定了它,也是錯誤的。
豬大嬸的那番說話,是否在指摘她的北方契爺當時搞錯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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