緹縈是漢朝的孝女。文帝時,緹縈的父親犯了法,被判肉刑﹝斬手、割鼻等等﹞,無人能救。於是年紀小小的她,千里迢迢地去到長安,上書給皇帝道:「妾父為吏,齊中皆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傷夫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屬,雖復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由也。妾願沒入為官婢,贖父刑罪,使得自新。」這封信感動了漢文帝,不但釋放她的父親,更廢除已經執行上千年的肉刑。一個弱質平民女子,又怎樣上書給皇帝呢?歷史文獻沒有提及,但照估計應該沒有所謂「正途」可循,因為根本沒有這種制度,讓一個平民百姓,更甚的是個女孩,上書給當今皇上。於是,小說家高陽老師,借用文帝的另一軼事,創造了緹縈犯蹕上書的情節,實在一流,而這應該是最合理的推論。緹縈不論有否犯蹕,以她上書這動作及陳述的內容,已經觸犯當時的禮教和法律。但經歷千年,我們沒有人敢說她錯,就連當年至高無上的皇帝亦然。為何?因為她以孝為表、以義為裡地挑戰了當時有問題的禮教和法律。如果沒有這種明辨是非又勇敢的人,如果沒有千千萬萬支持這種信念的百姓,我們的民族早就沉淪了。
我樂見演藝學院的一班學生,無懼所謂的禮儀和權貴,表達他們對真理的追求。當仁不讓於師,你們是香港的驕傲!